教科规办函[2017] 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科学规划办公室、各高校和科研机构社科(科研)处:
依据《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和立项通知的有关要求,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学课题著作成果实行先鉴定后出版制度,课题负责人需在鉴定结题后及时提交已出版著作两套至全规办。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学课题鉴定结题后一年内需提交出版著作。
2.如著作已出版未提交,务必及时提交至全规办。
3.如著作尚未出版,请按照合同约定时间抓紧出版。
4.逾期不提交出版著作视为违约,追究课题负责人责任,情节严重者五年内不得申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各类课题和评奖活动。
5.本次清理范围:2015-2017年度鉴定结题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学课题中尚未提交出版著作者。
请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的科研管理部门通知课题负责人(名单见附件)督促落实、做好此项工作。
特此通知。
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7月18日